加盟协议请详细阅读《加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深圳市加我互连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供域名为http://www.10015.com.cn(以下简称“电话号码网”)的网站服务时与电话号码网服务使用人(以下称“会员”)达成的关于使用电话号码网的各项规则、条款和条件。会员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会员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服务协议”按钮即表示会员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请在成为电话号码网会员前,仔细阅读本协议中所述的所有规则、条款和条件,包括被本协议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建议阅读本协议时,同时阅读本协议中提及的其他网页所包含的内容,因为其可能包含适用于电话号码网会员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一、会员注册
1、电话号码网会员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得注册为电话号码网会员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与电话号码网进行交易,如与电话号码网进行交易的,则服务协议自始无效,电话号码网有权立即停止与该会员的交易、注销该会员账户,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会员在申请使用电话号码网的网络服务时,必须向电话号码网提供准确的个人或公司资料,如个人或公司资料有任何变动,请务必及时书面(或用在线沟通工具)通知电话号码网更新。
3、会员注册成功后,电话号码网将给予每个会员一个会员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会员帐号和密码由会员负责保管;会员应当对以其会员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
4、会员应该同意接受电话号码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二、加盟原则
1、平等原则:会员和电话号码网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2、自由原则:会员享有自愿加盟、自愿退出的权利。
3、公平原则:会员和电话号码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会员和电话号码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会员向电话号码网注册成为付费会员时,会员和电话号码网皆有有义务根据本服务协议的约定完成该等交易(法律或本协议禁止的交易除外),构成会员和电话号码网之间的合作承诺,此时合同即告成立。
6、会员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等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由会员自行承担。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权拥有其在电话号码网的会员名及密码,并用该会员名和密码登陆电话号码网使用服务。但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电话号码网会员名。
2、该会员帐号和密码由会员负责保管,会员应当对以其会员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
3、会员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以及电话号码网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在电话号码网上查询商品信息、发表使用体验、参与商品讨论、邀请好友关注、上传商品图片、参加电话号码网的有关活动,以及享受电话号码网提供的其它信息服务。会员在发表使用体验、讨论图片等,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4、会员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真实性,保证电话号码网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会员本人进行联系。同时,会员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会员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电话号码网进行注册和进行网络推广。
5、会员应当保证在使用电话号码网网络服务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
6、会员在使用电话号码网分销平台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7、会员对在加盟网站上发布的任何形式广告、文字、链接等内容负所有责任。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电话号码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电话号码网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电话号码网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电话号码网的行为;
(g)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电话号码网。
9、如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电话号码网或及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会员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会员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会员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会员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10、会员在使用电话号码网提供的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电话号码网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会员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四、电话号码网的权利和义务
1、电话号码网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会员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对会员在注册和使用电话号码网上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电话号码网应及时作出回复;
3、对于会员在电话号码网上作出下列行为的,电话号码网有权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提供服务等处理,而无须征得会员的同意:
4、电话号码网有权对会员的注册信息及购买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信息或购买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的,有权向会员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作出删除等处理;
5、会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行为的,电话号码网有权停止传输并删除其信息,禁止会员发言,注销会员账户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披露。
6、对于会员在电话号码网进行的下列行为,电话号码网有权对用户采取删除其信息、禁止会员发言、注销会员账户等限制性措施:包括发布或以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存在恶意、虚假和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内容的信息,进行与网上购物无关或不是以购物为目的的活动,试图扰乱正常购物秩序,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发布、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干扰或破坏电话号码网和服务或与电话号码网和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发布其他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电话号码网和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五、免责声明
1、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电话号码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电话号码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电话号码网对会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电话号码网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3、电话号码网不保证为向会员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电话号码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电话号码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电话号码网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电话号码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六、规则的变更
1、电话号码网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规则、相关条款和条件或会员资格的认定。对这些条款的修改和变更将被包含在电话号码网更新的规则中。上述变更具有可分割性,如果部分变更或条件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变更或条件的有效性。
2、会员在使用电话号码网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电话号码网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电话号码网将在网站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会员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电话号码网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七、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1、如会员向电话号码网提出注销会员身份时,经电话号码网审核同意,由电话号码网注销该会员,会员即解除与电话号码网的代理加盟服务协议关系。但注销该会员账号后,电话号码网仍保留下列权利:
① 电话号码网有权保留该会员的注册信息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②如会员在注销前在电话号码网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电话号码网仍可行使代理加盟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2、在下列情况下,电话号码网可以通过注销会员的方式终止服务:
① 在会员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电话号码网有权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但如该会员在电话号码网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电话号码网会员的,电话号码网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
② 如电话号码网通过会员提供的信息与会员联系时,发现会员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电话号码网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会员更改,而会员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电话号码网有权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
③ 一经电话号码网发现会员注册信息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电话号码网有权随时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
④ 本服务协议终止或更新时,会员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3、其它电话号码网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4.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电话号码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八、内容所有权
1、电话号码网上的图表、标识、网页页眉、按钮图标、文字、服务品名等标示在网站上的信息都是深圳市加我互连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电话号码网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2、在电话号码网上出现的其他商标是其商标权利人各自的财产。未经深圳市加我互连科技有限公司或相关商标所有人的书面许可,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上述标示在电话号码网上的信息。
九、隐私保护
1、保护会员隐私是电话号码网的一项基本政策,电话号码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会员注册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电话号码网的合法权益。
2、电话号码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会员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电话号码网同等的保护会员隐私的责任,则电话号码网可将会员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在不透露单个会员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电话号码网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十、违约赔偿
1、电话号码网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时,对于免费试用中的所有会员服务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电话号码网无需对免费使用中的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对于有偿服务的会员则按未使用部分的费用按全年减去实际使用天数后退款处理,限额不超过有偿服务的100%;
3、会员同意保障和维护电话号码网及其他会员的利益,如因会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电话号码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会员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协议修改
1、电话号码网随着业务的扩展而会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电话号码网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会员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不同意电话号码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会员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会员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会员接受电话号码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二、法律管辖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电话号码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十四、其他规定
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2011年5月31日